1.根據各職位所應擔負的職責(key responsibilities)、主要工作成果(KRA,key results area)、所需工作技能(skill-required)及績效(performance),跟各職系訓練發展委員會訪談確認各職位在職期間各階段的訓練需求(到職3個月,到職12個月,到職24個月),設定在公司工作個人訓練需求定義的基礎(各職位職責,主要工作成果及應具備之工作技能)。 職位訓練課程設計,同時應考慮管理系統,或特定客戶要求。由各職系教育訓練功能委員會依照訓練需求,設計開發訓練課程,確定訓練課程內容,并培養內部講師。
2.用人單位主管從員工所處職位的功能級別訓練需求出發,根據員工的個人能力特點及績效表現,給員工設定個人訓練發展計劃,生成員工的個人訓練課表,包含個人應上課程,研修方式(必修/必選/選修/免修)及課程到期時間《新進、3個月、12個月、24個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