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房欣)“十一”黃金周轉眼就過去了,對于節假日仍奮戰在工作崗位的加班族來說,這7天的加班工資如何計算是他們關注的問題。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示,國慶節前3天加班,可領取3倍加班工資;如7天全部加班且不補休,最低可領取664.7元加班費。
今年國慶節放假安排為:10月1日至7日放假,10月8日、10月9日上班。其中,10月1日、2日、3日為法定假日,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5日、6日、7日為公休日,應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勞動法》規定,日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以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區最低月工資標準850元為例,日工資標準約為39.1元。所以,市民如果國慶節7天全部加班且不補休,最低一共可領取664.7元。 |